

各乡镇(场、办)森林防火指挥部:
清明节是森林火灾多发期,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,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,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如何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下达紧急通知。
一、强化宣传、教育
1、各乡镇(场、办)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,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,4月1日前报县防指备案。
2、各乡镇(场、办)要充分利用宣传车、微信、村村响工程、标语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,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,对老人、儿童、弱智、精神病等重点人员加强监管,各片区护林员上门面对面宣传。
3、提倡鲜花祭祖、文明祭祀。党员、干部、护林员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活动,自觉遵守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移风易俗、文明祭祀。
4、各乡镇(场、办)要围绕“五个一”活动。开展文明祭祀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,每个学生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作文、每个班级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、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、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,真正让每个学生给家长上一堂森林防火课,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。
5、张贴《禁火令》。新化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森林防火禁火令,各乡镇(场、办)要安排专人张贴到村部公示栏和主要路口,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。
二、强化火源监管
1、各乡镇(场、办)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,对森林火灾频发的地段,建立台账,落实、明确责任人,安排专人严守“关口”杜绝火源上山入林。
2、全县护林员全员上岗,佩戴醒目标志,全天候巡查,通过微信平台报送巡查情况,见烟就查、见火就报,严禁越级上报火情信息。
3、严禁违规野外用火。清明节前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,停止生产性用火审批。
三、强化应急准备
1、各乡镇(场、办)要准备好扑火机具、通讯设备和防火车辆,对现有的机具进行维修和保养,确保正常使用;给予护林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,确保人员安全。
2、各乡镇(场、办)应急扑火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,一旦发生森林火情,当地党委、政府有关领导要按规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科学组织扑救,投重兵、扑小火就地就近就快扑灭,做到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确保扑火人员安全,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。
四、强化责任追究
加大打击力度,根据《森林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森林防火期间内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,未引发森林火灾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引发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赔偿承担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强化值班值守
各地要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带班制度,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和认真履责,要严格按规定上报火情,不得漏报、瞒报、迟报,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。对省森防指发布的林火卫星监测热点,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,并迅速反馈上报县森防指,以防耽误战机。县森防指将不定期抽查各乡镇(场、办)的森林防火带班值班情况,并对漏岗、脱岗等严重失职行为予以通报批评。
新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
2019年3月15日